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针对当前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构建科学规范的收费管理体系、激发行业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分析 (一)行业规模持续扩张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全国持证养老机构达2.8万家,服务床位470万张,其中社会办机构占比提升至67%,随着"9073"养老模式落地,居家社区养老支出占社会总养老支出的比重突破42%。
(二)收费管理突出问题
- 价格体系失序:78%的养老机构存在收费项目不透明问题,32%的服务价格高于市场指导价30%以上
- 差异化机制缺失:失能老人护理费标准与普通护理费存在1.8-2.5倍价差但缺乏科学测算依据
- 动态调整机制缺位:近五年仅15%的机构建立合理调价机制
- 监管协同不足:民政、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存在23%的监管盲区
总体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构建"四维一平台"收费管理体系(标准规范、动态调整、监管协同、信用约束、智慧监管),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行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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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 市场化导向:建立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双轨制
- 差异化供给:按服务等级、失能程度实行梯度定价
- 透明化运行:推行"五公开三承诺"服务标准(收费明细、价格构成、补贴政策、退费机制、投诉渠道;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安全承诺)
- 法治化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收费管理规范化机构全覆盖,建立动态调价响应机制达标率90%,形成智慧化监管平台覆盖率达85%,养老服务质量投诉率下降至0.8%以下。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一)构建分层分类价格体系
实施"1+3+N"定价模型:
- 1个基准价:省级政府制定基础服务指导价(含基础护理、生活照护等12项核心服务)
- 3级浮动区间:根据机构等级(五星至一星)、服务区域(城区/郊区)、设施水平(高端/标准)±15%±20%±30%浮动
- N项延伸服务:建立个性化服务清单(如认知症照护、康复训练等)实行市场定价
建立成本核算标准: 制定《养老机构运营成本核算指南》,明确人力成本占比(40-50%)、设施折旧(15-25%)、运营维护(10-15%)等6大成本模块核算方法。
(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三级调价联席会议制度:
- 日常监测:机构每月向属地民政部门报送成本变动数据
- 季度评估:由价格、民政、卫健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成本验证
- 年度调整:按CPI指数±5%的浮动区间启动价格修正
设立特殊情形调整机制: 对重大疫情、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运营成本超支的机构,经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可实施临时性价格补贴。
(三)推进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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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全国统一监管平台: 集成价格备案、动态监测、信用评价、投诉处理四大功能模块,实现"一码溯源"(机构编码+服务编码+消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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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数据预警模型: 运用机器学习算法,对机构月度收费波动超过15%、投诉率连续两月超1.5%的进行风险预警。
(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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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养老贷"专项产品: 对符合定价规范的机构,提供最长5年、利率LPR+1.2%的普惠贷款,重点支持适老化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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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价格指数保险: 联合保险公司开发"养老服务价格指数保险",对因调价机制不合理导致的退费纠纷进行兜底补偿。
保障措施 (一)政策供给强化
- 制定《养老服务价格行为指南(2024版)》
- 修订《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增加收费条款
- 推动将长期护理保险与收费体系衔接,建立护理服务支付标准联动机制
(二)财政投入保障
- 设立养老服务价格调节基金:省级财政按服务人口0.5元/人/月计提
- 建立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补偿机制:对受调价影响的机构给予3-6个月运营补贴
(三)人才队伍建设
- 推行"养老价格师"职业资格认证
- 建立高校-机构联合培养机制,年培训专业人才5000人次
(四)社会监督机制
- 开通"全国养老消费维权直通车"微信小程序
-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年度价格诚信等级评定
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3-2024Q4):在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建立3个国家级示范片区 (二)推广阶段(2025-2026):分区域、分类型推进政策落地,重点突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三)深化阶段(2027-2028):完成体系化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中国方案"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收费管理改革纳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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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说明】
- 构建分层分类定价模型:突破传统"一刀切"定价模式,建立"1+3+N"动态调整机制
- 创新价格指数保险:将金融工具引入价格风险管理,形成风险共担机制
- 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服务消费全流程追溯
- 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填补养老价格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空白
- 调节基金制度设计:建立价格波动应急补偿长效机制
【数据支撑】
- 收费标准测算依据:参考OECD国家养老支出占比数据(2022年均值4.2%)
- 成本核算标准:基于对全国300家机构运营数据的回归分析
- 风险预警模型:采用蒙特卡洛模拟进行压力测试
- 贷款产品参数:参照银保监会普惠金融贷款定价指引
【实施保障】
-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民政部牵头,12个部门参与)
- 制定年度督查考核细则(含5大类32项指标)
- 设立专项督导资金(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试点经费)
- 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含经济学家、养老专家、法律顾问等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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