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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解读》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数据的跨境流动日益频繁,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广泛关注,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和国家安全,我国制定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出境活动,加强安全评估,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定义
根据《办法》,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重要数据是指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重大利益密切相关的数据。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的条件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数据处理者应当具有合法的出境目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
2、数据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提出出境安全评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省级网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告知数据处理者。
4、数据处理者应当按照评估结果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数据处理者的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业务范围、安全管理制度等。
2、数据出境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期限等。
3、数据的种类、数量、敏感程度等。
4、数据处理者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
5、数据接收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业务范围、安全管理制度等。
6、数据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环境、监管要求等。
7、其他与数据出境安全相关的事项。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的安全措施
数据处理者在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确保数据无法被识别或者关联到特定的自然人。
2、与数据接收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数据的使用目的、范围、方式和期限等。
3、对数据接收方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4、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在出境过程中的安全。
5、建立数据出境后的跟踪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数据安全问题。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的监督管理
省级网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
2、对数据处理者的出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3、对数据处理者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定期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情况。
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网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
2、未按照评估结果的要求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
3、未经安全评估擅自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
4、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出台,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出境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数据处理者应当严格遵守《办法》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省级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个人权益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数据的跨境流动,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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