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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新时代的重要战略资源,跨境数据流动也带来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风险,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保护,我国发布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明确适用范围
《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活动,以及涉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跨境传输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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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传输至境外;
3、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存储在境外;
4、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强化安全评估
《办法》规定,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前,需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数据出境目的和必要性;
2、数据出境范围和方式;
3、数据出境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数据出境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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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据出境对个人信息权益的影响。
安全评估应由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组织进行,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完善审批程序
《办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审批程序,包括:
1、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2、省级网信部门对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审核通过后,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可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请数据出境许可;
4、省级网信部门在收到许可申请后,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强化监管措施
《办法》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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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网信部门对数据出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3、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个人信息权益
《办法》强调,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活动应当尊重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篡改、销毁。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保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办法》,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标签: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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