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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隐私保护法》中,第66条对个人信息保护与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条款旨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效力,以下是针对该条款的详细解析。
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
根据《个人隐私保护法》第66条,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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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基本身份信息;
2、个人的健康状况、宗教信仰、婚姻状况、财产状况等敏感信息;
3、个人的上网记录、消费记录、社交活动等个人行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息必须具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且限于实现该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2、明示原则: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向信息主体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期限等;
3、限制使用原则:个人信息只能用于实现其收集目的,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4、安全原则: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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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侵权的认定
《个人隐私保护法》第66条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侵权的认定标准:
1、违反法律规定,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
3、未经信息主体同意,篡改、删除、泄露个人信息;
4、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其他规定,造成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损害的。
侵权责任的承担
1、赔偿损失:侵权行为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消除影响:侵权行为给信息主体名誉、荣誉等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侵权行为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向信息主体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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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罚款: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
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与责任
1、信息处理者:信息处理者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信息主体:信息主体有权依法查询、更正、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监督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个人隐私保护法》第66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原则、侵权认定和责任承担,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信息时代,我们要共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 #个人隐私保护法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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