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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风险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确保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深入开展银行业风险压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测试目的
1、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揭示潜在风险点,为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2、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推动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1、流动性风险测试: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指标。
2、信用风险测试: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包括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
3、市场风险测试: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指标。
4、操作风险测试: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暴露情况,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等指标。
5、流动性缺口测试: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缺口,包括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期限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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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压力测试:针对极端市场情景,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包括极端市场风险、极端信用风险等指标。
测试方法
1、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构建风险压力测试模型。
2、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采用外部评级、内部评级等方法,确定风险权重。
3、通过历史数据、模拟数据等方法,模拟极端市场情景,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承受能力。
测试要求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压力测试制度,明确测试流程、职责分工。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4、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测试质量。
时间安排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风险压力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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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风险压力测试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3、监管部门将在2023年5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压力测试工作进行评估。
其他事项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风险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的重要依据。
2、监管部门将根据风险压力测试结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风险压力测试工作,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体系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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