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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将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试点背景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如顶层设计不足、数据共享不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决定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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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与目标
《通知》明确指出,本次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左右的城市作为试点,涵盖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试点城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具有较为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已开展相关规划、建设和应用;
3、具有明确的试点目标和任务,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目标主要包括:
1、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体系;
2、推进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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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4、探索创新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试点任务与措施
《通知》明确了试点城市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试点城市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2、加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要加快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3、推进智慧应用创新,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创新智慧应用模式。
4、优化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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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城市要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6、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试点城市要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试点工作组织与实施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试点城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将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注入新的动力,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标签: #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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