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补报,这不仅是对事故的及时处理,更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以下是关于事故补报时限及应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内容详解。
事故补报时限
1、一般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单位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补报。
2、较大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事故单位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补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3、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事故单位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补报。
1、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等级、事故涉及人员等。
2、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3、事故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4、事故救援情况:包括救援人员、救援设备、救援措施等。
5、事故调查情况: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调查人员、调查进度、调查结果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6、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7、事故整改措施:针对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8、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进行总结,提出警示教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其他相关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相关资料等。
事故补报的要求
1、事故补报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2、事故补报材料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3、事故补报过程中,事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事故补报后,事故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补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要求,认真履行事故补报义务,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加强事故补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事故补报工作落到实处。
标签: #应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补报的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