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能源、水利、环保、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
项目建设原则
(一)科学规划,项目规划应遵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区域特点,科学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二)合理布局,项目布局应遵循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等因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质量第一,项目建设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水平。
(四)安全为本,项目建设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应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项目审批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初步设计,项目单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项目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五)施工许可,项目单位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项目建设管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四)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五)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项目验收与移交
(一)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项目资料、设备、设施等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监督管理
(一)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进行。
(二)各级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合规。
(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附则
(一)本办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签: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