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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在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旨在对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概述
1、领导体制
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队长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各科室负责人由县司法局其他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兼任工作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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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构成
方城县社区矫正队现有工作人员100余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40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60人,司法行政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工作;社区矫正专职人员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
3、管理模式
(1)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三类:一类为重大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二类为一般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社区矫正对象;三类为轻微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小的社区矫正对象。
(2)分级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表现、社会活动情况等因素,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三级:一级为表现良好、遵守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二级为表现一般、偶有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三级为表现较差、多次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
(3)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社区矫正对象划分为若干网格,由网格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帮扶工作,网格员负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其需求,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4、工作方法
(1)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案例研讨等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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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辅导,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社会帮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创业、就学等方面的帮助。
(4)动态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确保其遵守规定。
三、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创新与实践探索
1、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1)推行“以点带面”工作法,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成效显著的社区矫正工作站,总结经验,推广至全县。
(2)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吸纳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关爱和支持。
2、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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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地方性社区矫正条例,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程序、措施等。
(2)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水平。
3、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1)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注重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积极联系企业、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
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在创新与实践探索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标签: #方城县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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