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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行为,以下列举了若干种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旨在提醒广大网民提高警惕,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和谐稳定。
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活动,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如未经授权擅自访问、修改、删除他人数据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软件,恶意软件可能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如窃取用户信息、篡改数据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如窃取、贩卖、泄露等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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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服务,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服务,如攻击、干扰、破坏等行为,可能导致网络服务中断,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严重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制作、传播不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宣扬淫秽色情、宣扬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信息,不良信息的传播,不仅损害了社会风气,还可能导致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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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网络安全与信息基础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网络安全与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与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破坏网络安全与信息基础设施,如破坏通信设施、网络设备等行为,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信息安全。
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危害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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