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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为贯彻落实这一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本文将深入解析《公告》的主要内容,并就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提供指南。
《公告》背景及意义
《公告》的发布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激发企业参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此举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调整增值税税率
《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调整为9%,此举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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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范围
《公告》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具体范围,包括: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包装物等。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设备、工具、模具等。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动力、燃料、水、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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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税收征管措施
《公告》要求税务机关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实施指南
1、企业应关注政策变化,了解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2、企业在申报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时,应准确填写相关资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确保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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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积极参与税收征管,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提高政策知晓度。
5、企业应关注政策调整,及时调整生产策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完善,为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绿色发展贡献力量,税务机关应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共同推动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标签: #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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