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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企业移动存储设备(以下简称“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确保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病毒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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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移动存储设备的购买、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环节。
职责
1、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3、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确保企业信息安全。
移动存储设备分类
1、高度保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等;
2、保密级:涉及企业一般商业秘密等;
3、公开级:不涉及企业秘密。
移动存储设备购买
1、需求部门填写《移动存储设备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信息化管理部门;
2、信息化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购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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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采购,并确保设备质量;
4、信息化管理部门对采购的移动存储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配给需求部门。
移动存储设备使用
1、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移动存储设备,不得随意借出、转借或丢弃;
2、使用过程中,不得将移动存储设备用于存储、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移动存储设备归位,关闭电源;
4、移动存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维修或更换。
移动存储设备保管
1、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移动存储设备的密钥、密码等信息;
2、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移动存储设备的密钥、密码等信息;
3、保管期限:高度保密级设备至少保管5年,保密级设备至少保管3年,公开级设备至少保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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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存储设备报废
1、使用部门在移动存储设备达到报废期限或因故障无法使用时,应填写《移动存储设备报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信息化管理部门;
2、信息化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报废方案;
3、信息化管理部门对报废的移动存储设备进行销毁,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违规处理
1、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借出、转借或丢弃移动存储设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违反本制度,泄露企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信息安全。
标签: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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