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数据隐私与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数据隐私与安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来保护个人信息,在《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并非所有内容都受到保护,本文将探讨该法规中不包括的内容,以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
1、公开信息
根据《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公开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范围,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开发表的个人信息,如个人简历、学术论文等;
(2)在公共场合公开的个人信息,如新闻报道、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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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政府网站、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披露的个人信息。
2、匿名信息
匿名信息是指经过脱敏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根据《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匿名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匿名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手段重新识别特定个人,则可能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3、数据共享与交换
在数据共享与交换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应遵守《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不受该法规约束:
(1)依法公开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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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为实现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务目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数据共享与交换;
(3)在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数据共享与交换。
4、研究与统计
为科学研究、统计分析等目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遵守《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的研究与统计不受该法规约束:
(1)依法公开的数据;
(2)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为实现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务目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研究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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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研究与统计。
5、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
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时,可能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这类情况下的个人信息处理不受《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约束,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并非所有内容都受到保护,了解法规中不包括的内容,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企业和个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使用个人信息,共同维护数据安全与隐私。
标签: #数据隐私与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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