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文将深入剖析《通知》的主要内容,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通知》出台背景
近年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招标投标不规范、串通投标、围标、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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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范围
《通知》明确了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2、治理重点
《通知》明确了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包括:
(1)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
(2)串通投标、围标、压价等违法行为;
(3)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4)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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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理措施
《通知》提出了以下治理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
(2)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治理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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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1、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治理,可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
2、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通知》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治理工作的实效。
3、治理工作的协同性
本次专项治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这有利于提高治理工作的效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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