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为确保应急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应急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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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分类
(一)基本装备: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手套、防护眼镜、呼吸器、应急照明灯具、急救包等。
(二)专业装备:包括测爆仪、测氧仪、气体检测仪、红外线测温仪、防爆手机、无人机等。
(三)交通工具:包括警车、执法车、摩托车等。
装备使用原则
(一)依法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装备。
(二)安全第一:确保装备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执法安全。
(三)科学合理:根据执法需要,科学选择和使用装备。
(四)节约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装备,避免浪费。
装备管理职责
(一)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装备的采购、验收、分配、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二)装备使用单位负责装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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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对装备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装备使用规范。
装备使用程序
(一)装备采购: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装备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装备验收:装备采购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确保装备符合规定要求。
(三)装备分配: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的需求,将装备分配至各执法部门。
(四)装备使用培训:使用单位应当对执法人员进行装备使用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装备操作技能。
(五)装备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装备报废:装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报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装备使用纪律
(一)执法人员应当遵守装备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装备。
(二)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装备,不得将装备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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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人员应当爱护装备,不得故意损坏装备。
(四)装备使用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监督检查
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各级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应急局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使用,提高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应急局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本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标签: #应急局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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