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师生体检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体检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学校师生体检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损毁等风险。
第二章 数据分类与保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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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师生体检数据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一般数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体检日期、体检结果等基本信息。
(二)敏感数据:包括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个人隐私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特别敏感数据:包括血型、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光片等涉及个人生命健康和隐私的高风险信息。
第五条 根据数据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 数据收集与存储
第六条 体检数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师生个人信息。
第七条 体检数据收集时,需征得师生同意,并明确告知数据用途、存储期限、信息共享范围等。
第八条 体检数据存储应当选择具有安全保障的数据中心,确保数据存储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数据使用与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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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体检数据使用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仅限于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范围。
第十条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泄露、篡改师生体检数据。
第十一条 传输师生体检数据时,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 数据安全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隔离受影响的数据系统,防止事件扩大。
(二)及时通知相关师生,告知事件情况及可能影响。
(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找事件原因。
(四)根据事件影响程度,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损失。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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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落实本制度要求。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造成师生体检数据泄露、篡改、损毁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师生体检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标签: #学校师生体检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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