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为了规范北京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高文件质量,确保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遵循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规范性文件的类型
规范性文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文件。
(2)规章: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规范性意见:对某一具体问题提出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
(4)规范性通知:对某一具体事项作出的要求或者安排。
规范性文件制定原则
(1)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2)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意愿。
(3)科学合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遵循客观规律,确保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简政放权: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2)起草:起草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
(3)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后,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征求意见后,提交审议机关审议。
(5)公布: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由制定单位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性文件审查
(1)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应当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规范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应当对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
(3)协调审查: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进行协调审查,确保各部门意见一致。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监督管理
(1)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文件制定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应当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3)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应当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附则
(1)本办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北京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高文件质量,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取得实效。
标签: #北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官网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