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合法性原则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第一个关键条件是合法性原则,根据GDPR,数据处理必须基于至少以下一项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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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主体明确同意数据处理行为;
2、为了履行合同或采取合同前措施,需要处理数据;
3、为了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4、为了保护数据主体的生命安全;
5、为了执行公共利益任务或履行公共职能;
6、为了合法行使权利或保护权利;
7、为了数据处理主体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
在具体操作中,合法性原则要求数据处理者明确告知数据主体数据处理的目的、范围、期限、方式等,并确保数据主体有足够的信息来做出明智的同意,数据主体有权随时撤回同意,数据处理者需立即停止处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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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化原则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第二个关键条件是最小化原则,该原则要求数据处理者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只收集实现数据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数据,不得过度收集。
最小化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限制收集的数据类型:数据处理者只能收集与数据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数据,避免收集无关或敏感信息;
2、限制收集的数据量:在满足数据处理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收集的数据量;
3、限制数据的存储时间:数据处理者应确保数据的存储时间不超过实现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期限。
最小化原则有助于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提高数据处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数据主体权利保护原则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第三个关键条件是数据主体权利保护原则,该原则要求数据处理者尊重数据主体的权利,包括:
1、访问权:数据主体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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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更正不准确或过时的个人数据;
3、删除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删除自己的个人数据;
4、限制处理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限制处理自己的个人数据;
5、数据传输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处理者将个人数据以结构化、常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传输给其他数据处理者;
6、投诉权:数据主体有权向监管机构投诉数据处理者的违法行为。
为保障数据主体权利,数据处理者需建立健全的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机制,确保数据主体能够及时、便捷地行使上述权利。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三个关键条件——合法性原则、最小化原则和数据主体权利保护原则,旨在保护个人数据安全,提高数据处理透明度和可控性,数据处理者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加强数据保护意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标签: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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