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现代住宅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行和持续维护,提高居住品质,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物业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第三条 物业运行维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物业设施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本小区物业运行维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物业运行维护总体计划,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运行维护的具体实施,包括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 运行维护计划与实施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包括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保养、更新改造等内容。
第九条 运行维护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施设备的巡检周期、内容及标准;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周期、内容及标准;
(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四)运行维护资金预算;
(五)应急预案。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运行维护计划执行,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运行维护工作应记录详细,包括巡检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四章 维护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运行维护资金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维护资金。
第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等,由业主共同缴纳。
第十五条 日常维护资金用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等,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预算,经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使用。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监督机制,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维修保养质量;
(三)运行维护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现代住宅小区物业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标签: #物业运行维护制度范本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