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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谁负责协调管理工作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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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网络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高效地运行,防止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网络安全的定义,同时也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安全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网络运营者:指在网络运营活动中承担网络安全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
2、政府部门:指负责网络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管职责,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3、互联网企业:指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互联网企业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二、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协调管理工作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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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安全工作中,协调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安全协调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如下:
1、国家网信部门: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网络安全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网络安全工作。
2、地方网信部门:地方网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安全工作,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网络安全政策、标准和规范,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政府部门:除网信部门外,其他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的网络安全;公安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等。
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协调管理机制
为确保网络安全协调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以下协调管理机制:
1、通报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网络运营者、政府部门等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共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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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机制:网络安全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单位的,应当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或者单位予以配合。
3、应急预案: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者消除网络安全事件的影响。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地方网信部门、政府部门等在网络安全协调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共同负责制定网络安全政策、标准和规范,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保障网络安全,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网络安全形势将更加稳定。
标签: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谁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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