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任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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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学院(部)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长由学院(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组成。
4、各实验室设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本细则,对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3、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室内安全设施完好、防护用品充足。
4、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5、实验室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内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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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验室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3、实验室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4、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5、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
6、实验室应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确保实验室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实验室事故报告与处理
1、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报告经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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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师生员工的,应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附则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由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各学院(部)应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签: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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