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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数据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数据处理活动,本文将对国外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法进行概览,以期为我国数据保护立法提供借鉴。
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简称CCPA)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保护加州居民的个人隐私,赋予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访问、删除、拒绝销售等权利。
CCPA主要规定如下:
1、定义了“个人信息”的概念,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社交媒体账户信息等。
2、规定了企业收集、使用、披露个人信息的义务,如获得消费者同意、确保信息安全等。
3、赋予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访问、删除、拒绝销售等权利。
4、对违反CCPA的企业设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最高可达7500美元/人。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是欧盟历史上最全面、最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
GDPR主要规定如下:
1、定义了“个人数据”的概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位置信息、网络标识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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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了企业处理个人数据的义务,如合法、公正、透明等原则。
3、赋予消费者对个人数据的访问、更正、删除、限制处理、反对处理、数据可携带等权利。
4、设立了数据保护官(DPO)制度,负责监督企业数据处理活动。
5、对违反GDPR的企业设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最高可达20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4%。
英国《数据保护法案》(DPA)
英国数据保护法案(Data Protection Act,简称DPA)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是GDPR在英国的实施细则。
DPA主要规定如下:
1、对个人数据的定义与GDPR保持一致。
2、规定了企业处理个人数据的义务,与GDPR基本相同。
3、设立了数据保护监督机构(ICO),负责监督企业数据处理活动。
4、对违反DPA的企业设定了处罚措施,最高可达170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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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简称PIPL)于2017年5月30日生效,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PIPL主要规定如下:
1、定义了“个人信息”的概念,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2、规定了企业收集、使用、提供、公开、删除个人信息的义务。
3、赋予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等权利。
4、对违反PIPL的企业设定了处罚措施,最高可达1000万日元。
各国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法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我国在制定数据保护法时,可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数据保护制度,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标签: #国外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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