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我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下,谁负责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呢?
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总体要求。
在具体职责分工方面,《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以下几方面:
1、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3、互联网企业应当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网络安全工作的协调主体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安全工作的协调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网信部门: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制定网络安全政策、规划、标准,指导、协调、监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国家有关部门在网络安全工作中承担具体职责,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
3、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安全的重要参与者,互联网企业应承担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网络安全工作。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工作的协调机制
为了确保网络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建立了以下协调机制:
1、政府协调机制:国家网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网络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网络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行业自律机制:互联网企业成立网络安全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企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
3、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网络安全监督。
4、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安全。
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下,国家网信部门、国家有关部门、互联网企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肩负着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任,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国信息化发展保驾护航。
标签: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谁负责协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