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相关政策不断优化,税收优惠力度逐渐加大,本文将为您解读2023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目录及最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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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税收目录
1、增值税优惠政策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生产、销售下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
①以废渣、废液、废料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②以废旧轮胎、废橡胶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橡胶;
③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纸及纸制品;
④以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
⑤以废金属为原料生产的再生金属及金属制品;
⑥以废玻璃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玻璃;
⑦以废旧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废油墨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资源。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
对生产下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①以废渣、废液、废料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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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废旧轮胎、废橡胶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橡胶;
③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纸及纸制品;
④以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
⑤以废金属为原料生产的再生金属及金属制品;
⑥以废玻璃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玻璃;
⑦以废旧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废油墨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资源。
2、所得税优惠政策
(1)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企业投资建设下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产品;
②利用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资源;
③利用废纸、废木材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纸、人造板等产品;
④利用废金属、废玻璃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金属、再生玻璃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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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转让下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自取得转让所得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技术;
②利用废旧轮胎、废橡胶、废塑料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资源技术;
③利用废纸、废木材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纸、人造板等技术;
④利用废金属、废玻璃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再生金属、再生玻璃等技术。
政策实施要点
1、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进行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
2023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企业应积极了解政策,抓住机遇,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发展,税务机关将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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