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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我国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的视角出发,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进行解析。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及运营者的范围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网络和计算机信息设备。”
2、运营者的范围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是指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
1、信息安全责任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履行以下信息安全责任:(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三)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四)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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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安全责任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履行以下数据安全责任:(一)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三)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四)发现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3、事件报告责任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或者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义务
1、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配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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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发现涉嫌网络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
3、加强人员培训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安全人员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下,应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与义务,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标签: #网络安全法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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