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撑,个人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引发广泛关注,为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数据权益,欧盟于2016年4月14日发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本文将从条例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适用范围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适用于在欧盟境内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的个人和组织,以及处理欧盟境内个人数据的个人和组织,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在欧盟境内设立的经营主体:无论数据处理活动是否在欧盟境内进行,只要涉及欧盟境内个人数据,均需遵守GDPR。
2、在欧盟境外设立的经营主体:若其数据处理活动对欧盟境内个人数据产生直接影响,亦需遵守GDPR。
3、个人数据处理活动:无论数据处理活动是否在欧盟境内进行,只要涉及欧盟境内个人数据,均需遵守GDPR。
基本概念
1、个人数据: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联的任何信息。
2、数据处理:指对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组织、存储、检索、使用、披露、传输、删除等操作。
3、数据控制者:指决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和方式的个人或组织。
4、数据处理者:指在数据控制者的指示下处理个人数据的个人或组织。
权利与义务
1、个人权利
(1)访问权:个人有权访问自己的个人数据,并了解数据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等信息。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更正权:个人有权要求更正不准确或过时的个人数据。
(3)删除权:个人有权要求删除自己的个人数据。
(4)限制处理权:个人有权要求限制对个人数据的处理。
(5)数据可移植权:个人有权要求将个人数据从一种格式转移到另一种格式。
2、数据控制者义务
(1)合法性义务:数据控制者需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符合GDPR的规定。
(2)记录义务:数据控制者需记录数据处理活动的目的、方式、范围等信息。
(3)安全义务:数据控制者需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4)通知义务:数据控制者需在数据处理活动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时,及时通知个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5)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义务:在处理敏感数据或实施新数据处理活动时,数据控制者需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3、数据处理者义务
(1)合同义务:数据处理者需与数据控制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义务:数据处理者需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3)协助义务:数据处理者需协助数据控制者履行GDPR规定的义务。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个人数据保护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企业需充分了解条例内容,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个人数据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国也应借鉴GDPR的成功经验,加快完善国内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为构建安全、健康的数字环境贡献力量。
标签: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全文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