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我国《大学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为大学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1、明确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
《办法》规定,大学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落实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责任制,大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大学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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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
《办法》对大学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数据收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二是数据存储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三是数据使用应明确用途,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四是数据共享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强化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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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要求大学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一是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二是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四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数据安全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了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因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不到位,导致数据泄露、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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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应积极响应《办法》要求,加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为构建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数据环境贡献力量。
标签: #大学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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