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管理制度规范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企业和组织的重要资产,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性,保障数据的合规性和可用性,制定本数据治理管理制度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数据管理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三、数据治理目标
1、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保障数据安全,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促进数据共享和利用,提高数据的价值和效益。
4、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确保数据的合规性。
四、数据治理原则
1、数据治理应贯穿于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等环节。
2、数据治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数据治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数据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4、数据治理应注重数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5、数据治理应加强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融合,形成协同效应。
五、数据治理组织架构
为了确保数据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应成立数据治理委员会,作为数据治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数据治理委员会应负责制定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审批数据治理管理制度规范,协调解决数据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公司应设立数据治理管理部门,作为数据治理的日常管理机构,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实施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制定数据治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数据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数据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数据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数据治理职责,确保数据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数据治理流程
1、数据规划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制定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
- 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应包括数据治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架构、流程、技术和方法等内容。
- 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应经过数据治理委员会的审批后实施。
2、数据标准制定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制定数据标准。
- 数据标准应包括数据格式、数据编码、数据字典、数据质量标准等内容。
- 数据标准应经过数据治理委员会的审批后实施。
3、数据采集
- 各部门应按照数据标准的要求,采集和整理本部门的数据。
- 数据采集应采用自动化和手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数据采集应建立数据采集台账,记录数据采集的时间、来源、内容和责任人等信息。
4、数据存储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根据数据的特点和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数据存储方式和数据库管理系统。
- 数据存储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 数据存储应建立数据访问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5、数据使用
- 各部门应按照数据标准的要求,使用和共享本部门的数据。
- 数据使用应建立数据使用审批制度,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数据使用应建立数据使用台账,记录数据使用的时间、用途、内容和责任人等信息。
6、数据共享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数据治理战略和规划,制定数据共享方案。
- 数据共享应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 数据共享应建立数据共享审批制度,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数据销毁
- 各部门应按照数据标准的要求,销毁本部门不再需要的数据。
- 数据销毁应采用物理销毁和逻辑销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 数据销毁应建立数据销毁台账,记录数据销毁的时间、来源、内容和责任人等信息。
七、数据治理技术和方法
1、数据质量管理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数据质量问题。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2、数据安全管理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数据安全事件。
3、数据仓库和数据分析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仓库,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管理。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实现数据的分析和挖掘。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实现数据的可视化展示。
八、数据治理评估和考核
1、数据治理评估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数据治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数据治理的效果和绩效。
- 数据治理评估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数据治理评估应形成评估报告,向数据治理委员会汇报评估结果。
2、数据治理考核
- 数据治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治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人员的数据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 数据治理考核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数据治理考核应形成考核报告,向数据治理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
九、附则
1、本制度规范由数据治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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