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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为了保障数据安全,我国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旨在构建全方位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本文将从该条款出发,探讨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的内涵与实施路径。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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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处理、提供、公开、删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制定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人和职责;
(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三)对数据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四)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数据安全事件;
(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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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的内涵
1、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承担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包括数据处理者、数据收集者、数据存储者、数据传输者、数据提供者等。
2、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内容: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处置数据安全事件、报告数据安全事件、接受监督检查等。
3、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要求: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要求数据处理者依法履行义务,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
构建全方位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的实施路径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数据安全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处理者应制定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制度落地。
3、加强数据安全技术保障: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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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加强数据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数据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
5、强化数据安全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数据处理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数据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数据安全。
6、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提高数据安全事件应对能力,确保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对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构建全方位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精神,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标签: #数据安全法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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