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现就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通知如下:
稽核范围
本次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数据质量。
稽核重点
(一)数据真实性稽核
1、人员参保信息:核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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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收支情况:核查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等违规行为。
3、保险待遇支付:核查待遇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待遇标准、支付金额等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冒领、重复领取等违规行为。
(二)数据完整性稽核
1、人员参保信息:核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况。
2、基金收支情况:核查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数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况。
3、保险待遇支付:核查待遇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待遇标准、支付金额等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况。
(三)数据一致性稽核
1、人员参保信息:核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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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收支情况:核查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数据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是否一致。
3、保险待遇支付:核查待遇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待遇标准、支付金额等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是否一致。
稽核方法
(一)现场稽核
1、深入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待遇领取人员等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询问。
(二)系统稽核
1、利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缴费单位、待遇领取人员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异常情况。
2、对异常数据进行深入核查,核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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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稽核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稽核,如: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基金收支管理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稽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稽核合力,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总结稽核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制度,提高稽核工作效率。
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健运行,特此通知。
标签: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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