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20〕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新建山东数据湖产业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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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数据湖产业园项目
2、项目地点:山东省(具体地点待定)
3、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中心、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培训中心等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
5、项目建设周期:预计3年
项目目标
1、打造全国一流的数据湖产业园,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大数据产业的重要集聚区。
2、推动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据湖产业链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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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为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示范。
项目支持政策
1、政策支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对山东数据湖产业园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用地保障、资金扶持等。
2、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3、人才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为项目提供人才保障。
4、产业支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项目实施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3、加强环境保护,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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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5、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项目组织领导
成立山东数据湖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请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标签: #新建山东数据湖产业园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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