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和公平性,以下是对《通知》的详细解读。
治理背景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招标投标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串通投标、围标抬标等,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目标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一是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和公平性;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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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
治理措施
1、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要求招标人依法依规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加强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串通投标、围标抬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业务,不得违规操作、泄露招标信息、与投标人串通等,对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4、完善评标委员会制度,加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性、专业性,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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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要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治理保障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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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和公平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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