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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行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根据《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自查工作指南》要求,我行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金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查范围及方法
1、自查范围:本次自查范围包括我行2022年度上报给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各项金融统计数据。
2、自查方法:本次自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2年度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并对部分数据进行了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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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数据填报不准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数据填报存在错误,如贷款余额、存款余额等数据与实际不符。
2、部分数据上报不及时,部分分支机构在数据上报过程中,存在延迟报送现象,影响了数据的及时性。
3、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我行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如数据审核流程不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意识不强等。
4、统计数据报送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统计数据报送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知识掌握不足,导致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错误。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针对自查发现的数据填报不准确问题,我行制定了严格的审核制度,对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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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数据报送时效性,要求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数据,确保数据及时性。
3、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我行修订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规定》,明确了数据质量管理职责,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意识。
4、加强统计数据报送人员培训,针对统计数据报送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我行组织开展了多次培训,提高了统计数据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定期对上报数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数据准确性。
2、强化数据报送管理,提高数据报送时效性,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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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推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提升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4、加强统计数据报送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统计数据报送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我行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加大数据质量管理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标签: #金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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