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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键设施”)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本文将依据网络安全法,探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条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具有重要影响的网络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关键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水利、通信、公共安全、国防等国家关键领域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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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系统: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电子政务系统、信息系统。
3、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设备、网络软件、云计算服务等网络产品和服务。
4、其他与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义务
1、安全评估义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对其运营的关键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国家规定报送安全评估报告。
2、安全保障义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关键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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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监测义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体系,对关键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4、安全通报义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5、安全保密义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对关键设施的技术、数据等信息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
1、违反安全评估义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或者未报送安全评估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关键设施发生安全事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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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安全监测义务:未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体系,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实时监测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4、违反安全通报义务:未按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5、违反安全保密义务:泄露关键设施的技术、数据等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新时代背景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责任,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标签: #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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