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所有与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相关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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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安全可靠,保障服务;
(四)持续改进,完善管理。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长由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信息安全培训和考核;
(三)监督信息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五)指导信息安全技术的应用。
第六条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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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信息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三)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四)负责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
(五)负责信息安全档案的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 信息系统安全
(一)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防止黑客攻击。
第八条 个人信息保护
(一)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二)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三)对个人信息进行定期清理,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日志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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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访问控制
(一)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敏感信息;
(二)对访问权限进行定期审查和调整,防止权限滥用;
(三)对访问行为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条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通报和总结,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培训与考核
第十一条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 对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标签: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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