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构建我国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防线,旨在守护数据安全,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确保国家数据安全与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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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如何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我国先后颁布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旨在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数据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数据安全的法律,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对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1、数据安全原则
《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不得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最小必要原则: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处理。
(3)安全可控原则:数据处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损毁、篡改等风险。
2、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数据安全法》建立了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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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处理者作为数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2)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数据安全事件,应当进行安全审查。
(3)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数据处理者应当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存储、提供、公开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1、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不得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处理。
(3)告知同意原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并取得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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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包括:
(1)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制度:个人信息主体享有查询、更正、删除、撤回同意等权利。
(2)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制度: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制度: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两部法律,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共同筑牢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防线,为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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