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制定数据资源管理政策,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致力于引领数据资源管理新篇章。
本文目录导读:
在新时代背景下,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数据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科技、文化大省,积极探索数据资源管理新路径,成立了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本文将围绕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的统筹规划、管理和协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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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全省数据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全省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数据资源普查、调查、统计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5、负责全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数据安全。
6、指导和监督全省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动数据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内设机构
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内设以下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电处理、会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档案等工作。
2、规划与标准处: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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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资源管理处:负责全省数据资源普查、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4、数据安全保障处:负责全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5、信息化建设处: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数据资源管理现代化。
6、法规与监督处:负责全省数据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下设若干处室,人员编制为:
1、局长:1名
2、副局长:2名
3、处长: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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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副处长:10名
5、主任科员:15名
6、科员:20名
7、工作人员:若干名
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全省数据资源管理的核心机构,肩负着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创新、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使命,在新时代背景下,浙江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助力我国数据资源管理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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