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故障的报告与消除流程。详细规定故障报告、消除登记的管理细则,确保及时发现并修复消防设施故障,保障消防安全。
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为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故障报告
1、消防设施器材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立即向消防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故障设施器材名称、型号、故障现象、发生时间、位置等。
2、消防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故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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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单位应配合消防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据。
故障消除
1、消防管理部门接到故障报告后,应根据故障情况,制定消除方案,明确消除时间、责任人、所需材料等。
2、消除故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安全:在消除故障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及时消除:故障消除工作应尽快完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
(3)质量保证:消除故障后,应对设施器材进行测试,确保消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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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障消除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向消防管理部门报告消除情况,并提供消除记录。
登记管理
1、消防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与消除登记簿,详细记录故障报告、消除过程、消除结果等信息。
2、故障报告与消除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3、消防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故障报告与消除登记簿进行审核,确保登记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责任追究
1、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报告消防设施器材故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消防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进行调查、消除故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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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障消除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消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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