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取代旧版,以促进绿色转型和环保技术创新。国家政策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技术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助力我国实现绿色转型。
《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新《办法》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原则、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办法》强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科学合理原则: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应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鼓励创新原则: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保障环境原则: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中,要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办法》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办法》规定,向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审查核实:省级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3、公示公告:经审查核实,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省级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门向企业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办法》还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条件进行了细化,包括: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2、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资源利用率达到国家或行业先进水平。
3、在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4、具有健全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包括资源回收、利用、处理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新《办法》的出台,为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将继续加大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不断提高,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