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涉及多部门协同监管,无特定单一部门负责。它需构建新格局,以实现跨部门的数据治理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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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企业、政府和社会各领域的重要资源,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数据共享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对数据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将探讨数据治理属于哪个部门监管,以及多部门协同监管的重要性。
数据治理的监管部门
1、国家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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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是我国数据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家数据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全国数据治理工作,国家网信办下设多个司局,分别负责数据安全、数据资源、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数据治理方面主要负责制定数据资源战略规划、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推动数据共享开放等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
工信部在数据治理方面主要负责制定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促进数据技术创新等工作。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在数据治理方面主要负责制定数据市场监管政策、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市场秩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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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部门
除了上述部门外,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也承担着一定的数据治理职责。
多部门协同监管的重要性
1、提高数据治理效能
多部门协同监管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数据治理效能,各部门在数据治理过程中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有利于解决数据治理中的难题,推动数据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保障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据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多部门协同监管有助于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风险防范,确保数据安全。
3、促进数据共享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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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开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多部门协同监管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开放。
4、规范数据市场秩序
多部门协同监管有助于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市场秩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
数据治理属于多个部门监管,包括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对于提高数据治理效能、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规范数据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应进一步加强数据治理工作,构建数据治理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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