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范本详细阐述了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实施办法。旨在明确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财务部门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员、出纳人员、会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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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财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财务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八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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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财务审批流程规范,防止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生产监督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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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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