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指导意见,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制定建设标准,推动绿色循环发展,开启环保新篇章。
本文目录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四川省政府高度重视,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向绿色循环发展转型,助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建筑垃圾处置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实现这一目标,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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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2、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推动绿色循环发展。
3、严格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准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
4、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
1、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规划布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布局,确保场所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环保达标。
2、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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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环保设施建设,确保场所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资源化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4、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运营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1、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2、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4、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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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确保项目符合建设标准。
2、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资质审核,规范市场秩序。
3、定期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处置行为。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建立健全建设标准,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强化监督管理,四川省有望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的绿色循环发展,为建设美丽四川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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