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一、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清查目的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核实国有资产数量、质量、分布和使用情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通过清查,发现和纠正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四、清查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对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清理。
(二)财务清理
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三)财产清查
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核实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
(四)产权界定
对单位的资产产权进行界定,明确产权归属。
(五)制度建设
对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和缺陷,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五、清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步骤和时间安排。
3、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清查工作要求。
4、准备清查所需的各种表格、资料和工具。
(二)实施阶段
1、单位进行自查,填写清查报表,编制清查报告。
2、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清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清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清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单位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财政部门报送总结报告。
3、财政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政府报送总结报告。
六、清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单位要按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清查前的准备工作、清查中的实施工作和清查后的总结工作。
(三)如实反映,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如实反映资产状况,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肃清查工作纪律,规范清查操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清查结果处理
(一)资产核实
财政部门根据清查结果,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核实,调整单位的资产账目。
(二)产权登记
财政部门根据清查结果,对单位的资产产权进行登记,确认产权归属。
(三)资产处置
对于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制度建设
财政部门根据清查结果,对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八、监督检查
(一)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清查工作质量。
(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单位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内部监督,确保清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九、附则
(一)本工作指南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根据你的需求生成的内容,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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