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规定,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任由国务院负责。具体而言,国务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国网络安全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此规定旨在确保网络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推进。
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我国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该法明确规定,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网络安全法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以下职责:
1、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政策: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制定网络安全政策,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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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实施网络安全检查:对网络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检查,督促其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3、监督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推广网络安全新技术、新应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4、处理网络安全事件:组织协调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5、指导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6、审批网络安全相关许可:负责网络安全相关许可的审批工作,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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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1、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政策:国家网信办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制定网络安全政策,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组织实施网络安全检查:国家网信办负责对网络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检查,督促其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3、监督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国家网信办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推广网络安全新技术、新应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4、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国家网信办组织协调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减少损失。
5、指导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国家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降低网络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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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批网络安全相关许可:国家网信办负责网络安全相关许可的审批工作,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网信办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肩负着保障我国网络安全的重要责任,在新的网络安全形势下,国家网信办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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