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旨在平衡国家信息安全与档案利用,明确涉密档案解密管理要求。通过规范解密流程,保障信息安全,同时促进档案合理利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与档案利用的和谐发展。
本文目录导读:
涉密档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安全、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为加强涉密档案的管理,确保国家信息安全与档案利用的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解密管理工作。
解密原则
(一)依法解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解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二)分级管理,根据档案涉密程度,实行分级解密管理,确保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三)安全保密,在解密过程中,加强保密措施,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四)公开透明,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提高解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档案利用。
解密程序
(一)申请,档案解密申请人应当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档案保管单位对解密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审批,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审核意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解密,经批准的解密档案,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解密要求进行解密。
解密要求
(一)解密档案应当保持原有载体和形式,不得擅自改变。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二)解密档案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提供给档案利用者。
(三)解密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解密监督
(一)档案保管单位应当加强对解密工作的监督,确保解密工作依法进行。
(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单位的解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解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擅自解密档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档案保管单位未履行解密职责,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二)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其他
(一)各级档案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解密工作制度,明确解密工作职责。
(二)解密工作应当遵循“一事一议”原则,确保解密工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解密工作应当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解密工作效率。
涉密档案解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旨在加强涉密档案管理,确保国家信息安全与档案利用的平衡,各级档案保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切实履行解密职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