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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录入管理办法:确保政务数据准确、安全与高效录入的规范指南》
总则
(一)目的
政务数据录入是政务管理信息化的基础环节,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务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精准性以及服务的高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政务数据录入工作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数据录入人员要求
(一)资质与培训
1、从事政务数据录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数据处理能力以及责任心,各部门应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数据录入工作,并对其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数据分类标准、录入系统操作规范、数据安全保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2、新入职的数据录入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职业道德
数据录入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录入的政务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数据,在录入过程中,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录入数据,不得因个人偏见或利益关系而歪曲数据内容。
数据录入流程
(一)数据来源审核
1、在进行数据录入之前,必须对数据来源进行严格审核,数据提供方应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附上相应的说明文档,数据录入部门要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如发现来源不明或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及时与提供方沟通核实,不得盲目录入。
2、对于重要政务数据的来源审核,应建立多级审核机制,确保数据来源的质量。
(二)数据录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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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录入应按照预先设定的政务数据分类标准和格式要求进行,录入人员应仔细核对数据内容,确保每个数据项都准确无误地录入到相应的字段中,在录入过程中,如发现数据存在逻辑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正或反馈给数据提供方。
2、对于大量数据的录入,应采用分批录入、及时校验的方式,每完成一批数据录入后,应使用录入系统自带的校验功能或专门的数据校验工具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校验,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三)数据录入复核
1、数据录入完成后,应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应独立于录入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如不低于10%)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抽检,复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录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2、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错误数据,应记录错误类型和位置,并通知录入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复核人员应再次进行检查,直至数据无误。
数据录入的安全保障
(一)系统安全
1、政务数据录入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加密技术等,定期对录入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限制数据录入系统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数据录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才能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对用户登录信息(如用户名、密码)进行严格管理,要求用户定期更换密码,并采用强密码策略。
(二)数据备份与恢复
1、建立政务数据录入的备份机制,定期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异地存储设备中,以防止因本地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数据丢失。
2、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如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应能够及时从备份数据中恢复,确保政务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数据录入的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机制
1、建立政务数据录入工作的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数据录入流程的执行情况、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方面。
2、定期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数据录入人员或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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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评估
1、制定政务数据录入工作的考核指标,如数据录入的准确率、及时率、完整性率等,定期对数据录入人员和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2、对在政务数据录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工作人员提高数据录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数据录入的更新与维护
(一)数据更新原则
1、政务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数据更新应遵循严格的流程,由数据提供方提出更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数据录入人员按照更新要求进行操作。
2、在数据更新过程中,要确保更新数据与原有数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避免因数据更新而导致系统故障或数据混乱。
(二)数据维护要求
1、对已录入的政务数据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数据清理、数据优化等工作,及时删除无用数据,修正错误数据,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
2、建立数据维护记录档案,详细记录数据维护的时间、内容、操作人员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通过以上政务数据录入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政务数据的录入工作,提高政务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性,为政务管理和服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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