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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监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监管数据质量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数据质量,为有效监管和审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数据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机构、不同业务、不同数据类型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监管数据质量问题,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四)坚持协同推进,加强银保监会与各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一)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1、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了数据治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是否制定了数据治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
3、是否设立了数据治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治理工作。
(二)数据质量管理情况
1、数据质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包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是否建立了数据质量监测机制,对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是否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安全策略、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技术措施等。
2、是否对数据进行了分类分级管理,采取了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是否对数据访问进行了严格的授权和审批,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四)数据应用情况
1、是否充分利用监管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为监管决策提供支持。
2、是否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3、是否对监管数据进行了深入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和业务问题。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
各机构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分工,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
各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本机构的数据治理体系、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
银保监会将组织对各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
各机构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工作报告,报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自查整改,各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机构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协调,各机构要加强与银保监会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银保监会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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