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政策要求下的行业发展与规范》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日俱增,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成为了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推动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文件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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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行办法》旨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一个合理且较高的水平,从宏观角度来看,这有助于减少建筑垃圾对土地资源的占用,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在一些城市快速扩张过程中,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破坏了周边的土壤结构,还可能影响地下水质,通过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能够从源头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
2、目标是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这要求企业在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相关的规范,减量化意味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等,资源化则强调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加工处理,使其转化为再生骨料、再生砖等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无害化要求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二)分阶段要求
1、在短期阶段,文件要求各地根据自身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理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源化利用提升计划,一些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城市,需要在1 - 2年内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监管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引导部分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试点工作,通过这些试点项目,摸索出适合本地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和商业模式。
2、中期来看,3 - 5年内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显著提升,这就需要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再生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出能够生产高质量再生混凝土的技术,使得再生混凝土在强度、耐久性等方面能够与传统混凝土相媲美,从而拓宽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范围。
3、长期目标是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为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要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从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收集,到中间的加工处理,再到最后的产品销售和应用,各个环节都要实现高效、有序的衔接,要建立起全国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统计和监测体系,以便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调整政策导向。
三、对企业的规范要求与影响
(一)企业的准入条件
1、《暂行办法》对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在生产规模方面提出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年处理建筑垃圾的能力,这有助于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规模效益,能够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理,规定年处理能力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才能够获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格,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小作坊式的企业因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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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技术装备方面,企业要采用符合国家环保和质量标准的设备,在建筑垃圾破碎环节,要求使用具有高效、低能耗、低噪音特点的破碎设备,在再生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要配备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以确保生产出来的再生骨料、再生砖等产品质量合格,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产品竞争力,也有助于提升整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的形象。
(二)企业运营中的规范
1、企业在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规定,要使用封闭、环保的运输车辆,防止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的撒漏,在收集建筑垃圾时,要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例如将混凝土块、砖块、废旧木材等进行分类收集,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加工。
2、在生产过程中,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工艺的控制、产品的检验等环节都要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对于再生骨料的生产,要严格控制其颗粒级配、含泥量等指标,确保生产出来的再生骨料能够满足不同建筑工程的使用要求。
3、企业还要做好环保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等污染物要进行有效的处理,通过安装除尘设备减少粉尘排放,采用污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循环利用,实现生产过程的清洁化。
四、监管与政策支持体系
(一)监管体系的构建
1、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环保部门负责监管企业的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建设部门负责监管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和再生产品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规范运营等,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的规范发展。
2、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再生产品的流向等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管,为每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为每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实时掌握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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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支持措施
1、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范围可以包括设备购置、技术研发、产品推广等方面,对于企业新购置的先进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2、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税收减免,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这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和扩大生产规模上。
3、土地政策支持,在土地规划方面,优先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土地资源,在城市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划出专门的区域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建设,并且以较低的土地价格出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保障。
五、结论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全面的规范,这一文件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朝着规范化、规模化、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对企业的规范管理、监管体系的构建和政策支持体系的完善,不仅能够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解决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还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多赢局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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