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网络安全中的组织引领作用——基于〈网络安全法〉的要求》
《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工作以保障网络安全,这一要求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多方面的内涵。
一、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民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却参差不齐,政府及其部门应制定全面的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利用社区平台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邀请网络安全专家为社区居民讲解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如虚假网络购物链接、伪装成官方机构的诈骗短信等,提高居民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
在学校教育方面,要将网络安全知识纳入教学体系,从小学阶段就开始培养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通过生动有趣的动画、故事等形式,让孩子们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如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等,中学和大学阶段则可以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为培养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借助媒体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网络安全小贴士、典型网络安全案例解析等内容,通过多种方式的组合,让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全民的网络安全素养。
二、组织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制定完善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这一预案应涵盖网络攻击、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故障等多种可能出现的危机情况。
在预案的制定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当发生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时,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测和分析攻击来源、类型等信息,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信部门则要保障网络通信的基本稳定,协调各方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措施,一旦发现网络安全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预定的流程进行报告、评估、处置等操作,对于事件的评估要全面、准确,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在处置措施方面,要涵盖技术手段,如对恶意软件的查杀、对网络漏洞的修复等,也要包括协调社会资源,如组织网络安全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等。
还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修订,通过演练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网络安全威胁也在不断涌现,因此应急预案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形势。
三、组织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推进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是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支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扶持来鼓励网络安全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设立专项的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基金,为有潜力的网络安全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它们进行技术研发、产品推广等活动,给予网络安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建立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联合高校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课程,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攻克网络安全技术难题,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创新发展。
还要积极搭建网络安全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组织网络安全企业参加国内外的行业展会、技术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所开展的这些组织工作,对于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国家、社会和公民的网络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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