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为加强门诊部医保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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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与职责
1、门诊部成立医保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医保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工作。
2、门诊部各部门应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管理
1、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等。
2、门诊部应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网络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3、门诊部应加强对网络访问的控制,严格控制外部访问,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
4、门诊部应加强对内部网络的使用管理,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设备,防止数据泄露。
5、门诊部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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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管理
1、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加密、备份、恢复等要求。
2、门诊部应加强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患者个人信息。
3、门诊部应定期对数据安全进行风险评估,针对高风险数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5、门诊部应加强对数据安全事件的监控、报警和处置,及时应对数据安全事件。
安全培训与宣传
1、门诊部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门诊部应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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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考核
1、门诊部医保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各部门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门诊部医保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门诊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工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标签: #门诊部医保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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